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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9 01:35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寺廟出售金紙之收益不得免徵營業稅
公發布日: 民國 0 年 00 月 00 日
發文字號: 57台財稅發第3134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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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茲准內政部57/01/27台內社字第262405號函開:「查宗教寺廟不屬救濟事業範圍,但得依法辦理有關救濟之事業。」查宗教寺廟既不屬慈善救濟事業範圍,本案○○宮管理委員會所經營金紙買賣之營業收益,自不得依照營業稅法第7條第10款(編者註:現行法第8條第1項第12款)之規定免徵營業稅。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