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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5.01.30 10:40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簡化申請投資抵減手續及設備購置成本之認定
公發布日: 民國 71 年 04 月 20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32748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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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事業購置機器設備適用投資抵減辦法第3條及第4條第1項第4款所稱『購置成本』,應依照所得稅法第45條第1項有關『實際成本』之規定辦理。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