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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獎投廢止後自79年度起應依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提列折舊
公發布日: 民國 80 年 08 月 13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800253837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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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事業依原獎勵投資條例第6條申請獲准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者,其79年度起有關折舊之提列,依同條規定應按修正後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規定之耐用年數逐年提列折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