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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5.02.15 17:02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短漏開發票之漏稅額每期在2千元以下者不適用免罰之規定
公發布日: 民國 82 年 08 月 27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821495751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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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人短、漏開統一發票銷售額,依營業稅法第52條之規定處罰,如其所漏稅額每期在新台幣1千元(編者註:已修正為2千元)以下者,不適用「稅務違章案件減輕或免予處罰標準」第10條(編者註:現行標準第15條)第1項第1款免予處罰之規定。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