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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5.02.09 13:29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被繼承人喪葬費不得按實際支出全數扣除
公發布日: 民國 72 年 04 月 22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32741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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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繼承人喪葬費用之扣除,應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7條第1項第9款(編者註:現行法第10款)規定辦理,不得按實際支出全數自被繼承人遺產總額中扣除。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