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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5.04.11 22:45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專營銷售免稅貨物或勞務之營業人進口貨物應由海關代徵營業稅
公發布日: 民國 77 年 09 月 02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770289939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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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營銷售免稅貨物或勞務之營業人,其進口貨物尚無免徵營業稅規定之適用,應按同法(編者註:營業稅法)第1條及第41條規定由海關代徵營業稅。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