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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5.02.04 03:48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獨資商號以負責人名義購買不動產其稅額准予退還之條件
公發布日: 民國 90 年 04 月 04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字第0900452249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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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資商號營業人購買不動產,如經查明係因地政機關規定應以負責人名義登記所有權,且該不動產確係供該商號營業使用之資產,並已依規定入帳者,則該營業人所取得之載有營業人名稱、地址、統一編號及營業稅額之進項憑證,准予扣抵銷項稅額並准依營業稅法第39條第1項第2款規定,退還溢付之營業稅。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