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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5.02.27 16:52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核定補徵之營業稅准就現有累積留抵稅額抵繳
公發布日: 民國 83 年 12 月 28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831628081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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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經核定補徵確定之營業稅,可准其就現有累積留抵稅額辦理抵繳。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