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6 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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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母公司併吞子公司取得之視同股利收入免併入免稅銷售額扣抵比例辦理調整
公發布日:
民國 97 年 06 月 19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字第09704526820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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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檢索
公司與其100%持股之子公司合併,其合併存續之母公司於合併時取得消滅子公司淨資產超過其對消滅子公司出資額之視同股利收入部分,免予併入當年度最後一期之免稅銷售額計算當年度不得扣抵比例及調整稅額。
(依據104.1.21台財稅字第10304608280號令廢止)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