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5.02.05 12:39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銷售具法償效力之套幣得按銷售額扣除面額之差額課徵營業稅
公發布日: 民國 82 年 04 月 13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820119861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法規功能按鈕區
中央銀行發行之82年版精鑄新台幣流通套幣,具有法償效力,又面額固定,有流通性,兼具貨幣與貨物雙重性質,營業人銷售該等套幣准按銷售金額扣除面額部分之差額課徵營業稅。其分枚銷售者,亦同。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