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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5.02.11 16:26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補票加收之票價係屬銷售勞務之代價
公發布日: 民國 75 年 10 月 21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7572188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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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對於無票乘車或持用失效票之旅客,其依規定所加收之票價,係屬銷售勞務所取得之代價,應依法報繳營業稅。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