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5.01.31 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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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營業人承租不動產繳納水電費之收據准予申報扣抵
公發布日:
民國 78 年 09 月 09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780276657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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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檢索
營業人於不動產租賃期間之水電費,雖憑證名義為出租人,如經雙方約定由承租人使用支付,該水電費營業稅額,應准予檢具水電費收據扣抵聯申報扣抵銷項稅額。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