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5.02.04 01:29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因匯率變動與實際結匯金額所發生之差額免退抵營業稅
公發布日: 民國 67 年 09 月 20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36388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法規功能按鈕區
營利事業外銷貨物如因匯率變動致實際結匯金額與原金額發生差額,除應將此差額,按兌換損益科目列帳外,一律免申請退抵營業稅額。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