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5.02.12 22:54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友善列印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申請以土地抵繳如因重測而減少面積者應按重測後之面積更正辦理
公發布日:
民國 75 年 04 月 03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7533439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法規功能按鈕區
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被繼承人死亡,經稽徵機關核定遺產稅額後,納稅義務人申請以遺產土地抵繳時,發現其遺產土地面積因重測而減少,應按重測後之面積更正核定稅額後,再辦理抵繳。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