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5.02.05 04:05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友善列印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銷售鋼琴附有不計價之節拍器其發票之記載
公發布日:
民國 75 年 04 月 24 日
發文字號:
台稅二發第7522897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法規功能按鈕區
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
公司所屬分公司及經銷商銷售鋼琴時如另附有不計價之節拍器等附件者,可於統一發票品名欄列明鋼琴及附件名稱數量,以資明確,金額欄則請按實際銷售額記載。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