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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10.05 17:16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稽徵機關核發遺產稅繳清證明書等文件可就納稅人申請核發其所需份數之副本
公發布日: 民國 85 年 09 月 10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851144412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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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徵機關於核發遺產稅繳清證明書、免稅證明書、同意移轉證明書或不計入遺產總額證明書時,可依納稅義務人申請,就其所需份數再予核發副本,俾利其申辦繼承登記。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