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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5.02.06 02:40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債權人代位報繳遺產稅者無須代繳納稅義務人之罰鍰
公發布日: 民國 69 年 02 月 12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31313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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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權人依照「未繼承登記不動產辦理強制執行聯繫要點」(編者註:現為「未繼承登記不動產辦理強制執行聯繫辦法」)代位申報遺產稅案件,而納稅義務人涉及違章者,其罰鍰應免由代位申報之債權人代繳。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