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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5.02.05 09:04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銷售農耕機器設備及農地搬運車之零配件應課稅
公發布日: 民國 77 年 09 月 17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770661420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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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人銷售整地、施肥、灌溉、排水、收穫及其他供農耕用之機器設備暨農地搬運車,免徵營業稅,營業稅法第8條第1項第27款及同法施行細則第15條已有規定。至銷售農耕用機器設備及農地搬運車之備用零配件,非屬上項免稅範圍,依法應課徵營業稅。(財政部賦稅署75/05/22台稅二發第7547184號函、財政部77/09/17台財稅第770661420號函)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