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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5.02.05 09:04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銷售與國防單位之科技工程諮詢勞務不予免稅
公發布日: 民國 75 年 08 月 21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7527182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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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稅法第8條第1項第26款規定銷售與國防單位使用之武器、艦艇、飛機、戰車及與作戰有關之偵察、通訊器材,免徵營業稅。○○公司銷售與國防單位之科技工程諮詢等勞務,不在上開免稅範圍,依法不能免徵營業稅。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