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5.02.06 04:32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夫妻分居均未辦理結算申報其違章主體之認定
公發布日: 民國 80 年 07 月 25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800248957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法規功能按鈕區
納稅義務人陳○○及其配偶均未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如經查明夫妻確已分居,且陳君當年度所得符合免辦結算申報標準時,准以未依法辦理結算申報之妻方作為補稅及送罰之違章主體。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