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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5.02.13 06:40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米製加工品之製造買賣不在免稅範圍
公發布日: 民國 75 年 04 月 14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7542510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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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稅法第8條第1項第21款規定稻米、麵粉之銷售及碾米加工免徵營業稅。至於米製加工品之製造、買賣(如:米製糕餅業、米飯便當速食業等),暨倉庫業務,則不在免稅範圍內。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