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5 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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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未分配盈餘申報委託會計師簽證者可列冊申請辦理
公發布日:
民國 88 年 11 月 15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881958171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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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檢索
營利事業之未分配盈餘申報案件委託會計師查核簽證者,准比照會計師列冊申請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有關規定辦理。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