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5.02.27 19:56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金融業拆款中心對會員提供勞務之收費免徵營業稅
公發布日: 民國 85 年 04 月 12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851899758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法規功能按鈕區
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設置「金融業拆款中心」依法經營對會員提供勞務收取費用,依照營業稅法第8條第1項第11款規定應免徵營業稅,惟依同法第28條規定,應辦理營業登記,並按期申報銷售額。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