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5.02.20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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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基金會銷售其舉辦公開演講之錄音卡帶應依法課稅
公發布日:
民國 82 年 05 月 12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821485495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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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檢索
主旨:財團法人○○文教基金會銷售其舉辦公開演講之錄音卡帶,仍應依法課徵營業稅。說明:二、依法登記之報社、雜誌社銷售其本事業之報紙、出版品免徵營業稅,現行營業稅法第8條第1項第9款已有明定。本案財團法人○○文教基金會銷售之錄音卡帶,尚非前開法條所規定依法登記之雜誌社之出版品,應無上開免徵營業稅規定之適用。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