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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4.07.12 13:00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讓與土地使用權取得之權利金應課所得稅
公發布日: 民國 62 年 11 月 02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38207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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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權之讓與,非契稅條例課稅範圍,其取得之權利金,無需併同地上房屋買賣契價課徵契稅,惟應將該項資料通報歸戶課徵所得稅。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