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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5.02.10 23:04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股東將自有房屋無償供公司使用應計算租賃收入納稅
公發布日: 民國 73 年 09 月 01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58929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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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東以自己所有之房屋無償供該公司使用,應依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5類第4款規定,參照當地一般租金情況,計算租賃收入,繳納所得稅。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