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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5.02.17 11:39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個人經營小貨車貨運業應辦營業登記
公發布日: 民國 77 年 11 月 15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770288754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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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經營小貨車貨運業,依照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5條規定,必須依法辦理商業登記,並報經公路主管機關核准,發給汽車運輸業營業執照後方得開始營業。為健全稅籍管理,掌握課稅資料,促進稅負公平,個人經營小貨車貨運業應依法辦理營業登記。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