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5.02.17 11:39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友善列印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個人經營小貨車貨運業應辦營業登記
公發布日:
民國 77 年 11 月 15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770288754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法規功能按鈕區
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個人經營小貨車貨運業,依照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
5
條規定,必須依法辦理商業登記,並報經公路主管機關核准,發給汽車運輸業營業執照後方得開始營業。為健全稅籍管理,掌握課稅資料,促進稅負公平,個人經營小貨車貨運業應依法辦理營業登記。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