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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5.02.03 14:50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遺產土地因重劃尚未完成致未公告現值應以重劃前之公告現值為準
公發布日: 民國 71 年 07 月 05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34964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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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繼承人於民國701020日死亡,繼承人已依限申報遺產稅,惟其遺產中有4筆土地,如確因重劃尚未完成,致7071日未公告現值,該項遺產土地,應以6991日之土地公告現值為準,計值課稅。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