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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5.01.31 08:43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營業人對駐華外交機構及其人員之銷售額可適用零稅率
公發布日: 民國 75 年 06 月 17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7547250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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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稅法第4章第1節一般稅額計算之營業人,銷售與駐華外交機構及其人員貨物或勞務之銷售額准予適用零稅率。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