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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5.02.03 01:15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公司未經核准登記前不宜以籌備處名義按合夥辦理登記
公發布日: 民國 75 年 06 月 19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7523354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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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未經核准登記前,不宜以籌備處名義按合夥辦理登記。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