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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5.02.17 03:26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被繼承人無遺產可供執行其滯欠之罰鍰准予註銷
公發布日: 民國 93 年 08 月 03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字第0930453274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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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納稅義務人王君贈與稅罰鍰案件,經本部於91年間訴願決定駁回確定, 貴局於發單開徵時,始知王君於92年1月5日死亡,其繼承人未申報遺產稅,且無遺產可供執行如經查明該納稅義務人確已無遺產可供執行,其滯欠之罰鍰,准予註銷。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