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09.20 07:41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股東為彌補公司帳面虧損按股份比例放棄對公司之債權免課贈與稅
公發布日: 民國 65 年 12 月 28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38600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法規功能按鈕區
公司之「股東往來」帳戶,如屬貸方餘額,此項餘額係屬股東對公司之債權,如股東為彌補公司帳面累積虧損,按股份比例放棄對公司之債權用以彌補自己之股權虧損,應免課贈與稅。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