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5.02.01 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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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營利事業職工福利會給付職工之補助費免扣繳
公發布日:
民國 72 年 02 月 02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30794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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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檢索
營利事業職工福利委員會給付其職工之各項補助費(含禮品、實物),應認屬受領人之其他所得,給付時可免扣繳;但應由該職工福利委員會依照所得稅法第89條第3項之規定列單申報該管稽徵機關。又依現行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第7條規定,對同一納稅義務人全年給付金額不超過新臺幣500元(編者註:現為1,000元)者,得免列單申報該管稽徵機關。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