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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5.02.17 18:23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被繼承人所遺公設保留地於其死後徵收發放之補償費免徵遺產稅
公發布日: 民國 79 年 04 月 26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790045750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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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繼承人○○78515日死亡,所遺公共設施保留地依都市計畫法第50條之1規定,應免徵遺產稅;又○○死後,該土地因於7899日公告徵收,發放給繼承人之地價補償費及加成補償費,應免併入其遺產總額內課徵遺產稅。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