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5.02.16 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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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寺廟宗祠提供納骨塔供人安置骨灰神位應否課稅釋疑
公發布日:
民國 78 年 05 月 08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780630493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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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檢索
寺廟、宗祠提供納骨塔供人安置骨灰、神位,若由存放人隨喜布施(自由給付)者,得免申辦營業登記並免課徵營業稅,但如訂有一定收費標準,則屬銷售勞務,應依法辦理營業登記課徵營業稅。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