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5.02.14 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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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免稅區外銷廠商收取國內課稅區之技術報酬金應課稅
公發布日:
民國 75 年 10 月 16 日
發文字號:
台稅二發第7528120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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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檢索
保稅區營業人提供勞務與國內課稅區營業人而收取之技術報酬金,應開立統一發票,並依法報繳營業稅。(財政部賦稅署75/10/16台稅二發第7528120號函、財政部101/05/24台財稅字第10104557440號令)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