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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5.02.06 04:56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研習會即席翻譯人員之酬勞屬薪資所得
公發布日: 民國 75 年 06 月 21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7554010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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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請外籍專家擔任各項訓練研習會講師,所給付該外籍授課者即席翻譯人員之酬勞,應依照本部74台財稅第14917號函規定,認屬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3類所稱薪資所得辦理。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