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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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醫院給付優良醫師之獎金屬薪資所得
公發布日:
民國 84 年 08 月 23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841642597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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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北榮民總醫院依據自行訂定優良醫師選拔作業規定選拔之優良醫師,由該院頒發之獎金,其選拔對象之標準及基本條件既限於該院醫師,包括年資考績、事病假及獎懲等應屬職務上或工作上之收入核屬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3類所稱薪資所得,給付時應由扣繳義務人依法扣繳稅款,並由受領人依規定併計當年度綜合所得總額申報納稅。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