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5.02.04 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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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私立學校董事長董事之月交通費屬薪資所得
公發布日:
民國 67 年 11 月 16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37579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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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檢索
私立學校發給該校董事長、董事等之月交通費,係屬其在職務上取得之報酬,應屬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3類之薪資所得,依法應併同所得總額課徵所得稅。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