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8 13:39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本部74年10月16日台財稅第23479號函、82年5月17日台財稅第820200421號函、87年8月19日台財稅第870595832號函、88年11月18日台財稅第881959089號函、89年2月22日台財稅第890450377號函及77年9月8日台財稅第770318025號函有關營利事業所得稅及土地增值稅限額規定,自即日停止適用。
公發布日: 民國 99 年 09 月 24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09900387563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法規功能按鈕區

主旨:本部741016台財稅第23479號函、82517台財稅第820200421號函、87819台財稅第870595832號函、881118台財稅第881959089號函、89222台財稅第890450377號函及7798台財稅第770318025號函有關營利事業所得稅及土地增值稅限額規定,自即日停止適用。

說明:依據行政院9998院臺財字第0990047957號函辦理。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