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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4.07.08 23:26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中央銀行免徵營業稅及免辦營業登記
公發布日: 民國 60 年 05 月 07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33418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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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中央銀行復業後,本部曾經呈奉行政院51/03/12台(51)財第1455號令,准免辦營業登記及免繳營業稅,並經由本部以(51)台財稅發第2554號令飭遵照在案。仍應遵照上項院令免徵營業稅及免辦營業登記。
附件:財政部51台財稅發第2554號令
中央銀行應否辦理營業登記核課營業稅一案,經本部50/08/30台財稅發第5917號呈轉奉行政院51/03/12台(51)財第1455號令節開:「經提出51年3月8日本院第756次會議決議:『本案復業後之中央銀行請准免辦營業登記及免繳營業稅一節應准照辦』仰即知照並分轉知照」等因。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