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5.02.18 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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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行政機關為移送執行需要得函查納稅人財產所得及納稅等資料
公發布日:
民國 91 年 06 月 04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字第0910030898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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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檢索
行政機關為依行政執行法規定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屬行政執行處(編者註:現為行政執行分署)執行需要,函請提供納稅義務人之財產、所得、營業及納稅等資料時,准由各稅捐稽徵機關逕予提供,毋須逐案報本部核准。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