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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4.07.19 16:14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採用標準成本制之事業辦理結算申報其報表金額之填報基準
公發布日: 民國 65 年 01 月 12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30219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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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用標準成本會計制度之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應檢附之期末原料及物料盤存明細表、在製品及製成品盤存明細表暨銷貨成本表,應按實際成本金額填報;其他直接原料明細表、單位成本分析表,得以標準成本金額填報。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