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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遊艇模具攤提折舊之方式
公發布日: 民國 77 年 07 月 19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770103991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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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艇模具以依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之耐用年數計提折舊為原則,但亦得由業者提出預計生產量之證明文件,再按當年度實際生產數量攤提折舊,選定後不得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