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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園藝設計費及施工費提列折舊之年數
公發布日:
民國 72 年 01 月 27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30592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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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檢索
工廠為美化環境之園藝設計費及施工費,依其性質應予資本化者,可比照
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
第1類第2項編號10209(編者註:現為1025)「其他」房屋附屬設備之耐用年數15年(編者註:現為10年)提列折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