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5.02.17 19:58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友善列印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為核課遺產稅向金融單位查詢被繼承人存款餘額毋庸報部核可
公發布日:
民國 78 年 01 月 30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781138878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法規功能按鈕區
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主旨:稽徵機關為核課遺產稅需要,向各金融單位函詢被繼承人「死亡日」之存款餘額時,毋需報經本部核可,以利稽徵業務迅速進行。說明:二、本部70台財稅第40060號函所規定需報經本部核可者,係指有關稽徵單位欲調查納稅義務人「資金往來紀錄」時而言,如係為函詢被繼承人「繼承事實發生日」之存款餘額,以核對繼承人申報是否正確時,則非所限。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