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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5.02.17 19:58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為核課遺產稅向金融單位查詢被繼承人存款餘額毋庸報部核可
公發布日: 民國 78 年 01 月 30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781138878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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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旨:稽徵機關為核課遺產稅需要,向各金融單位函詢被繼承人「死亡日」之存款餘額時,毋需報經本部核可,以利稽徵業務迅速進行。說明:二、本部70台財稅第40060號函所規定需報經本部核可者,係指有關稽徵單位欲調查納稅義務人「資金往來紀錄」時而言,如係為函詢被繼承人「繼承事實發生日」之存款餘額,以核對繼承人申報是否正確時,則非所限。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