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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5.02.11 16:27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信合社之盈餘於決議分配之日起6個月內尚未給付者視同給付
公發布日: 民國 74 年 03 月 26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13608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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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合作社之盈餘,於社員代表大會決議分配之日起,6個月內尚未給付者,應比照所得稅法施行細則第82條第2項視同給付之規定辦理。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