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5.02.23 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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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取得增資緩課股票作為贈與或遺產分配其時價之認定
公發布日:
民國 82 年 12 月 15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821503892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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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檢索
股東取得符合原獎勵投資條例第13條規定未分配盈餘增資緩課股票,作為贈與或遺產分配年度之收益,課徵所得稅時,其時價之認定,公開上市之公司股票以贈與日或繼承開始日收盤價格為準;未公開上市之公司股票以贈與日或繼承開始日該公司之資產淨值為準。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