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5.01.29 05:43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繼承人於繼承事實發生後領取之股利屬其所得
公發布日: 民國 67 年 10 月 05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36761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法規功能按鈕區
繼承人於繼承事實發生後所領取之股利,係屬繼承人之所得,應課徵繼承人之綜合所得稅,而不視為被繼承人之遺產。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