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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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國外新聞供應商提供新聞資訊予我國營利事業使用其收取之費用屬我國來源所得
公發布日:
民國 97 年 12 月 16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字第09700416630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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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新聞供應商提供新聞資訊予我國營利事業使用,其收取之費用屬所得稅法第8條規定之中華民國來源所得,應依本部94年1月25日台財稅字第09404507160號函及94年1月28日台財稅字第09404512020號令規定,課徵所得稅。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